2024年10月22日上午,应急管理部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谈及该《意见》出台背景,应急管理部人事司司长宋汝冰指出,总体看,我国应急管理体制还处于深化改革过程中,基层基础仍较薄弱,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资源力量不够整合、能力素质不够适应、事前预防不够到位、支撑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意见》明确了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补齐基层应急管理短板弱项,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宋汝冰说。
据介绍,《意见》除引言以外,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至第五部分是重点任务和措施,共21条,从强化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应急处置、应急管理支撑保障等五大能力,作出针对性的部署安排。第六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对抓好贯彻落实、明确细化责任、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提出要求。
宋汝冰指出,《意见》坚持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对各地既有统一规范要求,又充分考虑地区差异,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为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留出政策空间。同时,坚持资源统筹和为基层减负相结合。针对有的地方县级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职责和资源力量还比较分散的实际,提出强化资源统筹、县乡一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和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综合管理的要求。
“《意见》提出了具体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方法和措施,有助于推动今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基层的落地落实;两者相互补充,通过提升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效执行,共同构建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清华SIGS安全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飞日前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
在围绕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方面,《意见》提到,强化智能监测预警,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及做实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等措施,旨在指导基层除隐患、抓整治、“治未病”。
在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开展先期处置。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权。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高响应速度。灾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救早救小救初期。就近启用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此外,《意见》还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意见》提到,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训练和对接调动的范畴,积极搭建任务对接、技能提升、激励等平台,可在训练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宋汝冰表示,《意见》提出,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由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对此,宋汝冰指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应急管理部将加强《意见》的宣传解读,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调研指导,推动工作落实。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细化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要主动担当、主动靠前,加强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
此外,因地制宜,鼓励探索创新。《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主要是原则性、政策性的,在具体实践中,鼓励各地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创造新鲜经验。应急管理部将跟踪了解基层一线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地加强交流互鉴,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最后要健全机制,狠抓督促落实。“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推进机制,尤其是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关。推动有关方面将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宋汝冰说。